成医办〔2013〕148号《关于公布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字号:[ ]

各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市级结算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3〕226号)和市医保局《关于申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机构的通知》(成医办〔2013〕13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各区(市)县医疗保险局(处)分别对申报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全市被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机构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三六三医院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四川省肿瘤医院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蒲江县人民医院

蒲江县中医院

彭州市人民医院

彭州市中医院

郫县人民医院

郫县中医院

崇州市人民医院

四川省复原退伍军人医院

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

邛崃市中医院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温江区人民医院

新津县人民医院

新津县精神病院

龙泉驿第一人民医院

龙泉驿第二人民医院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

双流县第二人民医院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都江堰市第三人民医院

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

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

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青白江大同卫生院

大邑县人民医院

大邑县中医院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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